公安主動解除取保候審會有案底嗎?
公安主動解除取保候審會有案底嗎?
取保候審後結案了,法院沒有判決有罪的,不會有犯罪案底。取保候審是否會留案底這還不一定,一般來説案底是指犯罪之後留存的犯罪記錄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法之後留下的違法記錄,又稱犯罪嫌疑人或者罪犯的記錄信息。目前的話這類信息是保存在公安機關的相關的部門。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九十七條規定: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本規定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有關規定,也沒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規定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的同時,公安機關應當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
第一百零四條規定:需要解除取保候審的,由決定取保候審的機關製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送達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根據決定書及時解除取保候審,並通知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和有關單位。
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在宣佈取保候審決定時,應當告知被取保候審人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第八十六條 公安機關在決定取保候審時,還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與其犯罪活動等相關聯的特定場所;
(二)不得與證人、被害人及其近親屬、同案犯以及與案件有關聯的其他特定人員會見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不得從事與其犯罪行為等相關聯的特定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公安機關應當綜合考慮案件的性質、情節、社會影響、犯罪嫌疑人的社會關係等因素,確定特定場所、特定人員和特定活動的範圍。
在釋放保釋金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調查,起訴和審判,並等待審判和住所監視。如果發現不應追究刑事責任,或者等待審判或住宅監視的擔保釋放期已屆滿,則應及時解除等待審判或住房監視的擔保釋放。應當及時通知在擔保待審和住所監視下釋放的人,並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在擔保待審或住所監視下釋放排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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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後法院判緩刑之前的
律師解答:符合條件就可以。律師解析:取保候審的符合相應條件就可以判處緩刑:1、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情節較輕;3、有悔罪表現;4、沒有再犯罪的危險;5、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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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緩刑大不大
律師解答:符合條件就可以。律師解析:取保候審的符合相應條件就可以判處緩刑:1、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情節較輕;3、有悔罪表現;4、沒有再犯罪的危險;5、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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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解除後還會開庭嗎
律師解析:取保候審解除後是否開庭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取保候審是在刑事訴訟中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採取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果構成犯罪的,以後仍然要被法院判刑。如果經公安機關偵查,發現被取保候審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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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取保候審的案件是否會判緩刑?
律師解析:取保候審是在法院判決之前,不採取強制措施,在家等候法院審理判決;而緩刑是經過法院判決,刑罰緩期執行,如在緩期內沒有犯罪,則不予執行。取保候審與判決結果沒有直接關係。從司法實踐來看,只有罪輕的可以辦理取保候審,爭取緩刑的機會就大一點,但不是必然。法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