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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取保候審判決後判緩刑的概率多大?

一、法院取保候審判決後判緩刑的概率多大?

法院取保候審判決後判緩刑的概率多大?

如果犯罪情節較輕,是有機會緩刑的。

1.取保候審屬於刑事訴訟期間對犯罪嫌疑人的臨時強制措施,期限為一年。取保候審期限屆滿,應當予以解除取保候審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被採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對於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2.能不能判緩刑,要看案件情節是否嚴重。

二、到檢察院了還能取保嗎?

可以。

1.只要符合條件案件到了檢察院同樣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如果案子移送到檢察院是為了批准逮捕,檢察院不批准逮捕(在證據不足、事實不清或情節輕微不需要批准逮捕的情況下)。

2.由公安局取保候審,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後,繼續移送檢察院批准逮捕。

三、取保候審的流程是怎樣的?

申請取保候審用書面形式。

1、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並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後,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取保候審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才可以,比如犯罪嫌疑人需要保外就醫,犯罪嫌疑人需要哺乳嬰兒,犯罪嫌疑人犯罪情節較輕,對社會不至於造成傷害等,申請了取保候審就要遵循相關的規定,如果違反就會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