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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後判刑的概率大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取保候審後判刑的概率大嗎?

取保候審不代表一定能獲得宣告緩刑的處罰,但是司法實踐中只要採取取保候審措施,在定罪後宣告緩刑的概率還是比較大。除非被告人不認罪悔罪、取保候審期間違反法律規定、重新犯罪、發現有新的犯罪或者被害人一方不予諒解等情形,不排除會判處實刑。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審並不是就沒事了、不會被判刑了。

這是很多家屬、當事人的想法,這些完全是誤解。

取保候審後,案子並沒有了結,還會被移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

起訴後會送到法院進行開庭審判,開庭後在不長的時間會下判決書,法院會根據開庭情況下判決,對取保候審的被告人判刑。

取保候審到結案的時間是無法確定的,取保候審並不代表着結案,取保候審的時間最長是一年,在取保候審期間如果符合逮捕條件的話,司法部門隨時隨地都可以重新予以逮捕,從逮捕以後到結案的時間也沒有什麼準確的答案。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對於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被採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