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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34天多久立案?

一、刑事拘留34天多久立案?

刑事拘留34天多久立案?

刑事拘留34天的情況下,是否立案應當根據犯罪事實來認定,但最長不超過37天應當作出處理,如果不立案則需要釋放當事人。拘留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現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方法。拘留到期後決定是否應逮捕或採取其它強制措施。如果超過了拘留期限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或者釋放被拘留人。

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對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二、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對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六十六條 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蔘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

第六十七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檢察長決定。重大案件應當提交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

第六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對於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説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涉及到當事需要追究相關刑事責任的,則可以由公安機關進行刑事拘留,但是否立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來認定,如果不符合立案標準,如犯罪事實比較輕微,沒有造成重大的經濟財產損失和惡劣影響的,是可以不立案的,那麼應當由公安機關認定後釋放當事人,具體情況應當據實而定。

標籤:刑事拘留 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