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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進入檢察院多久會被量刑?

批捕進入檢察院多久會被量刑?

一、批捕進入檢察院多久會被量刑?

批捕進入檢察院一個月會被量刑,一般只有在滿足了逮捕條件之後才會採取這個措施,但只能是經過人民法院的審判之後,才能確定被採取逮捕措施的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判刑。逮捕屬於我國刑事強制措施中最嚴重的一種,而一般只有對符合規定的嫌疑人、被告人才能採取這種措施。

二、檢察院批捕意味着什麼

1、有證據證明被批捕人發生了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2、被批捕的人正式進入了刑事訴訟程序並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刑訴法》第六十條 對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應即依法逮捕。

對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採取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辦法。

《六機關實施規定》第26條 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將原刑事訴訟法關於逮捕條件中"主要犯罪事實已經查清"的規定修改為"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其中"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是指同時具備下列情形:

(一)有證據證明發生了犯罪事實;

(二)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三)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的證據已有查證屬實的。犯罪事實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數個犯罪行為中的一個。

《法院執行解釋》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存在,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被告人,認為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措施,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而有逮捕必要的,應即決定依法逮捕。

逮捕、起訴、量刑是很多刑事案件在審查的過程之中都會發生的,但是並非是所有已經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都會被判刑,若是隨着案件偵查的深入,發現該犯罪主體實施的犯罪行為,只是造成了輕微的傷害,此時一般是不會被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