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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刑事拘留未批捕的規定是什麼?

兩次刑事拘留未批捕的規定是什麼?

一、兩次刑事拘留未批捕的規定是什麼?

刑事拘留20多天

刑事拘留20多天,如果檢察院不能批准逮捕,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拘留最長是37天。在這期間不逮捕的會變更強制措施或者放人。如果出現提問中的情況,可以向辦案機關諮詢。

二、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在中國,對於觸犯了刑事法律規定的犯罪嫌疑人有可能會進行刑事拘留,或者是逮捕,當然如果沒有進行逮捕的話,進行社區劉滿一定的天數是可以要求取保候審或者是,採取一些其他的措施,並批准逮捕,是需要檢察院或者其他相關機關的批准。

標籤:批捕 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