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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是實刑嗎,期限有多長

最近,不少人都在諮詢小編這樣一個問題,拘役是實刑嗎。其實這問題並不複雜,在瞭解拘役是否屬於實刑之前,我們要先知道什麼是實刑,然後才能作出判斷。接下來,本站小編蒐集了相關文章,將在下文中告訴你拘役是否屬於實刑。

拘役是實刑嗎,期限有多長

一、拘役是實刑嗎

實刑和緩刑是民間俗稱。一般來説就是需要實際在監獄裏面服刑的叫做實刑。比如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就需要被羈押3年。

緩刑就是實刑緩期執行。根據刑法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比如説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即被告人在判決生效後不需要在監獄裏服刑,有3年的緩刑期,如果在緩刑期間內未嚴重上述規定,就不在執行3年的有期徒刑了。

我國法律當中並沒有實刑的説法,這只是民間俗稱。一般是指那些需要實際在監獄裏面服刑的。由於《刑法》規定,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是要依法在監獄或在其他看守地方服刑的,因此拘役是屬於實刑的。

二、拘役的期限有多長

拘役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一年。被判拘役,刑期從人民法院的判決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機關執行,不押送監獄收監強制執行勞動改造,主要是體現分管分教,致其惡習得到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惡性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在刑期執行期間,刑法還規定準許其每月回家與親人團聚一至二天,除讓其深刻體會自由與親情的可貴、從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會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覺性外,還體現出刑法的人性和廣泛的社會監督作用。

拘役犯雖然被剝奪人身自由、強制勞動改造,但與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被剝奪自由強制勞動改造不一樣,體現在執行機關不是監獄,其次其參加勞動,可酌情獲得報酬。

綜上可知,拘役是屬於實刑的,因為拘役是要實際在監獄裏面服刑的。通常情況下法官會在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對犯罪分子判處拘役,但要是在被判刑之前先行被羈押的話,那麼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也就是説實際上執行的刑期有可能低於一個月。希望本站小編帶來的內容,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標籤:實刑 拘役 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