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人時間是多久?
一、刑事拘留人時間是多久?
我國規定,刑事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長期限兩種,具體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為14天,一般從進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內機關要報檢察機關批准,其中檢察院核准的時間為7天,包含在14天內,如核准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
2.延長期限的刑事拘留期為37天,其中檢察院核准的時間為7天,在該期限內,偵查機關報檢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
從刑事拘留到法院審理要多久
刑法規定刑拘最長是37天(但是生活中常有105天即15 3個月的大拘留),如果不批捕就放人,否則(2月)再提起公訴,進入審判階段.應該是沒有辦法左右快點進入審理階段的.
相關法律條文: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一百二十四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三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二、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條件
刑事訴訟法第82條採用列舉的方式,規定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執法機關不能隨意拘留任何合法公民,想要拘留或者批捕某人,應該有檢察院審查批准,下發拘留和批捕文件再執行。若行為人有危害社會行為、違法行為等都會承擔法律處罰。被拘留不是好事,帶來後果嚴重,我們平時也要遵紀守法,遠離違法行為。
-
涉嫌詐騙拘留後轉逮捕怎麼辦
律師解析:刑事拘留轉為逮捕後一般會接着判處刑罰。1、刑拘後被批捕與最終是否會被法院判處刑事處罰沒有必然聯繫;2、因為中間還有一個審查起訴的程序,在這個程序中,可能會出現法定不起訴、證據不足不起訴、酌定不起訴的三種結果。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
-
損壞100元財物能拘留嗎
律師解析:損壞他人財物100元一般不會拘留。故意損壞他人財物三千以上,並且傷害他人會被拘留多久,不是拘留的事,按照我國刑法規定,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損壞他人財物100元,只要與受損方協商好賠償,不會涉及到拘留。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
-
派出所無緣無故拘留怎麼辦
律師解析:1、相對人對公安機關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2、被刑事拘留的人對公安機關的決定不服的,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只能向公安機關提出異議,公安機關如果認為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作出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法律...
-
公安機關傳喚的程序是怎樣規定的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傳喚違法嫌疑人接受調查的:1、經公安派出所、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案部門或者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負責人批准;2、使用傳喚證傳喚。構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據觸犯的罪名,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等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