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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三個月屬於逮捕嗎

不屬於逮捕。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為三十七天,如果是被拘留三個月,就構成超期羈押。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上一級領導申訴,要求撤銷之前的決定,及時的改正。若是因為公安機關的相干人員懈怠、辦案過程不公開透明混亂不堪的,辦案人員造成的超期羈押,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上一級領導申訴,可以申請國家賠償,並且給予相關執法人員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拘留三個月屬於逮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