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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多久會有電話通知家屬?

一、被拘留多久會有電話通知家屬?

被拘留多久會有電話通知家屬?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公安機關會以《刑事拘留通知書》的形式,告知某某被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通知書是公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轉交涉案當事人家屬的正式司法文件,它是以公安局的名義下發的正規文件,説明涉案當事人已經被採取了“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

二、公安機關拘留後怎麼處理?

決定拘留的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訊問的目的是查清事實,防止錯拘。同時也可以及時收集證據,查明其他同案犯,不貽誤戰機。在發現不應當拘留時,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所謂不應當拘留,主要是指以下情形:犯罪行為沒有發生或者被拘留的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的;雖然有犯罪行為,但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雖有犯罪行為,但不是被拘留人所為的;犯罪行為雖然是被拘留人所為,但該人並不具備法定的適用拘留的情形,不需要拘留的。遇有上述情況的,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予以釋放,併發給釋放證明。

對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即經過訊問,認為被拘留人犯有罪行,依法需要逮捕,但在拘留期限內沒能收集到足夠的證據證明其犯罪事實的,如果出於辦案的需要,應採取一定的強制措施以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可以對其依法改用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綜上所述,公安機關受理羣眾報案後,會立案偵查,對犯罪嫌疑人可以拘留審問。執行拘留的地點往往是看守所,公安機關會在一天內通知到家屬。對於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抓緊時間詢問並收集犯罪證據,經過反覆審查,確定其無辜的,應該立即釋放。

標籤:家屬 電話 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