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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鑑定是否導致拘留期限中止?

一、精神病鑑定是否導致拘留期限中止?

精神病鑑定是否導致拘留期限中止?

對於被告人在刑事拘留期間必須對被害人作精神病鑑定的案件。據此,對這類案件,如果對被告人採取變更強制措施,確屬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採取取保候審或者監督居住的辦法;如果不能變更強制措施的,對被害人作精神病鑑定所用的時間,可以不計入被告人的刑事拘留期限。

刑事案件中,精神疾病司法鑑定的內容是:確定被鑑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種精神疾病,實施危害行為時的精神狀態,精神疾病和所實施的危害行為之間的關係,以及有無刑事責任能力。確定被鑑定人在訴訟過程中的精神狀態以及有無訴訟能力;確定被鑑定人在服刑期間的精神狀態,並提出對其應當採取的法律措施的建議。

二、精神病司法鑑定的程序是怎樣的?

1、首先由人民檢察院委託有資質的司法鑑定機構鑑定。

2、司法鑑定機構首先應明確鑑定的目的和要求,審閲案情和病情等有關材料,擬定鑑定方案。

3、對被鑑定人進行軀體的、神經系統的和精神狀態的各項檢查,必要時還應做心理測驗、腦電圖、CT掃描及其他特殊檢査。

4、通常由3?5人組成的鑑定小組進行鑑定,簡單案件也可由專家個人承擔。最後根據檢查所見,結合案情,進行分析説明,作出鑑定結論,繕寫鑑定書,交付委託鑑定機關。

三、對精神病司法鑑定不服怎麼辦?

1、堅持申請重新鑑定。

如果因鑑定結論錯誤不服而要推翻,則一定要堅持申請重新鑑定。那麼取得法官對重新鑑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當事人就不能單純的只是提出申請,而要圍繞重新鑑定申請準備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儘量蒐集證據,要盡其所能。比如對鑑定結論提出充分有據合法合理的異議,包括針對鑑定程序和鑑定結果等等。

2、向司法行政機關投訴反映,以達到撤銷違法司法鑑定結論的目的。

如果司法鑑定機構違法違紀進行司法鑑定活動,則可以向省級司法行政部門投訴。司法行政部門可以對其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和處理從而使得原鑑定結論作廢或者司法鑑定結構主動撤銷違法的鑑定結論。

綜上所述,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嫌疑人有精神病的跡象,這個時候,對其進行精神病司法鑑定很有必要,因為我國刑法裏面規定了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不用承擔刑責。因為司法鑑定,會導致拘留期限中止,等鑑定結束後重新開始計算。受害人家屬對鑑定書不服的,可以發起複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