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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罪被判刑後能否申請保釋?

一、強姦罪的概念

強姦罪被判刑後能否申請保釋?

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

刑法規定:

1、犯本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強姦婦女情節惡劣的;

(2)強姦婦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4)二人以上輪姦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二、強姦罪被判刑後能否申請保釋?

判決之後是不可以再申請取保的。強姦罪原則上在偵查階段可申請取保,但由於是重罪,一般不會得到批准。對於涉嫌強姦罪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仍可以被取保候審。可以提出申請,但一般很難被批准。強姦罪處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具體量刑要看詳細案情和證據。建議聘請律師會見和辯護,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爭取輕判。

三、取保候審的條件

1、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較輕沒有必要逮捕有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及其妨礙訴訟順利進行應當採用取保候審。

2、能判處有期徒刑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致發生社會危險性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較重採取取保候審時致發生社會危險性且沒有逮捕必要時應當採用取保候審。

3、應當逮捕患有嚴重疾病宜羈押諸因患病生活能自理取保候審。

4、依法應當逮捕正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具有此種情形逮捕前發現能決定逮捕;逮捕發現則應變更強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審方法。

5、對已被依法拘留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需要逮捕證據足指被拘留人能判處有期徒刑上刑罰缺乏證明其有犯罪事實足夠證據拘留法定期限內能收集相應證據而需繼續收集證據情形。

6、已被逮捕羈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定偵查、起訴、審、二審辦案期限內能結案採用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險性另外根據高人民檢察院《規則》第37條第7項規定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有效出境證件能出境逃避偵查需要逮浦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根據公安部《規定》第63條第5、7項規定對提請逮捕檢察院機關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核移交起訴檢察機關決定起訴需要複議、複核案件犯罪嫌疑人也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