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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脅他人與自己發生性關係但沒發生怎麼判刑

一、威脅他人與自己發生性關係但沒發生怎麼判刑

威脅他人與自己發生性關係但沒發生怎麼判刑

採用暴力手段威脅他人與自己發生性關係但沒有發生的,可以按強姦未遂進行處罰,一般是按強姦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怎麼才算強姦未遂

強姦未遂是指違反婦女意志直接意在侵犯婦女的性器官而因受到外因條件的限制沒有得逞的。

強姦未遂特徵是:

1、行為人已經着手實行犯罪,是指行為人開始實施刑法分則規定的作為具體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

2、強姦犯罪沒有得逞,指強姦犯罪的直接故意內容沒有完全實現,沒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對於結果犯,行為人僅僅實現了其實施犯罪的故意,沒有實現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結果的故意。對於實行犯,其實施犯罪行為的故意也沒有完全實現,即行為人慾實施完畢的行為沒有實施完畢。不論行為和結果,都是刑法規定的作為犯罪客觀方面要件的必要組成部分;

3、強姦犯罪未得逞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為人沒有預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觀原因。

我國的司法機關在辦理這類案件時,按照相關案情的實際情況進行處罰,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進行辦理。一旦違法我國法律的,檢察部門對這類案件進行調查,確保公民的合法權益進行辦理,保護受害者的人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