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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罪逾期3個月有什麼相關的處罰?

一、信用卡詐騙罪逾期3個月有什麼相關的處罰?

信用卡詐騙罪逾期3個月有什麼相關的處罰?

信用卡逾期三個月未還款,會被計入徵信,且會被視為“惡意透支”。惡意透支信用卡5000元以上就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可能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惡意透支5萬元至20萬元之間就屬於數額巨大,可能被判處5年至10年有期徒刑;20萬元以上屬於數額特別巨大,刑期在10年以上。

逾期還款會導致信用卡罰息,利息按照日息萬分之五來收取;此外,還會產生滯納金,滯納金通常為逾期金額的5%。

信用卡逾期90天以上將面臨以下後果:

1、個人信用記錄留污點。由於各商業銀行已接入央行徵信系統,所以只要個人與銀行有信貸往來,其信貸情況都將被載入個人徵信報告。之後申請貸款會很困難,銀行受理貸款申請前,首先會查看借款人的徵信報告,若發現近兩年內連續逾期超過三次或累計逾期超過六次,貸款將被拒。

2、計收罰息。信用卡逾期之後,髮卡行不但會計收罰息,還會收取滯納金。以招行信用卡為例,它的逾期利息計算方式為:每筆賬款記賬日起至該筆賬款還清日止為計息天數,日息萬分之五為計息利率。滯納金的收取標準為: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計算,最低10元(人民幣)。

3、被銀行起訴。如果持卡人逾期金額多、時間長,銀行將視其為惡意逾期,對於多次催收後仍不還款的,銀行會提起訴訟。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詐騙罪、盜竊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繫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在第一款規定的條件下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不包括複利、滯納金、手續費等髮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信用卡逾期實際上相當於非法侵佔了銀行的相關財產,銀行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規定的相關時間來對所欠的款項進行還款。只要在規定期間內進行返還甚至於在逾期之後,銀行進行催促之後進行還款都不會被受到相關的懲罰,但是銀行一旦報案,那麼會被按照詐騙罪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