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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信用卡40萬該如何量刑

欠信用卡40萬該如何量刑
律師解析:可能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1、如果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仍不歸還的,會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可以立案調查並追究其刑事責任。
2、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於刑事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