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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假藥罪涉案金額在20萬以上可以判處緩刑嗎

一、銷售假藥罪涉案金額在20萬以上可以判處緩刑嗎?

銷售假藥罪涉案金額在20萬以上可以判處緩刑嗎

銷售假藥罪涉案金額在20萬以上不可以判處緩刑,緩刑只適用於犯罪情節較輕的刑事犯罪。

《關於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生產、銷售假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

(二)生產、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

(三)生產、銷售金額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並具有本解釋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

二、銷售假藥罪判緩刑的條件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三、銷售假藥罪的判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雖然銷售假藥罪的立案標準不是以涉案金額為準的,但涉案金額卻是人民法院量刑時要考慮的重要因素,事實上,犯罪嫌疑人通過銷售假藥取得的這些違法收入都是贓款,辦案機關會依法收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