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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假藥罪浙江判緩刑可以嗎?

一、銷售假藥罪浙江判緩刑可以嗎?

銷售假藥罪浙江判緩刑可以嗎?

生產銷售假藥罪的犯罪分子能不能判處緩刑,要依據具體的犯罪情節而定,如果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並且真誠悔罪的,可以判處緩刑。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罪的犯罪分子能不能判處緩刑,要依據具體的犯罪情節而定,如果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並且真誠悔罪的,可以判處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二、生產,銷售假藥罪刑事責任有哪些

我國《刑法》第141條規定,個人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的,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生產、銷售假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生產、銷售假藥,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刑法》第150條的規定,單位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個人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的法定刑處罰。

生產銷售假藥罪的刑事責任包括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還有死刑,處以罰金的金額可以是銷售金額的百分之五十到銷售金額的兩倍的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