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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開增值税發票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虛開增值税發票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虛開增值税發票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觸犯虛開增值税發票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税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税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税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税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

二、虛開增值税發票罪數額認定標準

在新的司法解釋頒行前,對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數額標準,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騙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的規定執行,即虛開的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以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税款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認定為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虛開的税款數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認定為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的“數額巨大”。

要是行為人犯虛開增值税發票罪的話,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其實也是可以宣告緩刑的。當然法律中明確規定了有上述四種情況之一的話,則是不能使用緩刑的。而從虛開增值税發票罪量刑來看,法律中規定的處罰也是比較重的,最高刑為十五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