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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假藥罪緩刑條件有哪些?

一、銷售假藥罪緩刑條件有哪些?

銷售假藥罪緩刑條件有哪些?

生產銷售假藥罪的犯罪分子能不能判處緩刑,要依據具體的犯罪情節而定,如果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並且真誠悔罪的,可以判處緩刑。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1、犯罪情節較輕;

2、有悔罪表現;

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二、銷售假藥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刑法修訂案》(八)將此罪從結果犯改為行為犯,即只要有製售假藥的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否有產生危害後果(傷害人體健康),都要受到刑事追究,“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三、對犯罪分子如何執行緩刑?

對犯罪分子適用緩刑要由人民法院來決定,也就是説,緩刑必須經過人民法院的判決,並由人民法院將判決書、執行通知書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機關,在緩刑考驗期內,由公安機關對被宣告緩刑的罪犯進行考察,由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因為緩刑犯不關押而放到社會上,如果該犯原來有工作的還要回原單位繼續工作或者回到農村參加生產勞動,基層組織如街道、居委會或者村委會以及其所在的單位,應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管理好緩刑犯。因為這些單位或者基層組織瞭解犯罪分子的實際表現,有利於對其進行考察教育。

綜上所述,生產銷售假藥是犯罪行為,檢察院起訴後,法院會對犯罪分子判刑,情節一般的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量刑在三年以下,並且犯罪分子的認罪態度好,對社會危害性不大,並且是初犯的,法院可以判處緩刑執行。

標籤:銷售 緩刑 假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