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假藥罪劣藥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
一、生產銷售假藥罪劣藥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
1、侵犯客體是複雜客體,既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權利。
2、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假藥,劣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
3、主體為個人和單位,表現為假藥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兩類人。
4、主觀方面為故意。
二、生產銷售假藥罪劣藥罪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四十二條【生產、銷售、提供劣藥罪】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劣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三、生產銷售假藥罪滿足什麼條件可以判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在我國法律制度中,生產銷售假藥罪和生產銷售劣藥罪是兩個不同的罪名,生產銷售假藥,即使沒有造成任何嚴重後果的,也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但生產銷售劣質藥品的,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才要定罪量刑。
-
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是否能懲罰
律師解析: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能判刑。根據法律規定,銷售者違反國家的產品質量管理法律、法規,銷售劣質、假冒產品的,其銷售金額高達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法律依據:《中華...
-
食品監管瀆職罪既遂怎麼處罰懲罰
律師解析:對構成食品監管瀆職罪既遂的行為人,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一般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如果是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法律依據:《刑法》第四百零八...
-
銷售有害食品罪既遂刑事責任怎樣追究
律師解析:對構成銷售有毒食品罪既遂的行為人的處罰如下:1、一般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如果是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則會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四十...
-
經濟犯罪怎麼判刑?
律師解析:經濟犯罪可以分為多種,因此其量刑標準也會隨之不同。經濟犯罪一般都是按照犯罪數額來定罪量刑。不同的經濟犯罪有不同的犯罪數額標準,主犯與從犯的量刑標準也會不一樣,經濟犯罪的種類太多,有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集資詐騙罪、非法經營罪、抽逃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