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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警校學生盜竊國家賠償怎麼申請?

南寧警校學生盜竊國家賠償怎麼申請?

國家賠償在現在社會已經習以為常,最常見的就是因為有關機關的利用職權錯判的錯案冤案,給當事人的身心財產造成不可磨滅的傷害,因此按照規定應該給受害者一定的國家賠償,下面本站小編以南寧警校學生盜竊國家賠償怎麼申請為例,為大家講解一下,國家賠償申請的相關事宜。

一、南寧警校學生盜竊國家賠償

1、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章第十七條規定,偵查機關“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2、雖然法院認定警方存在“非法收集證據”行為,韋德聰也有人證及體檢表作為物證,但受傷情況並不嚴重,因此即便獲得國家賠償,數額也較為有限。

二、申請國家賠償程序

受理

1、賠償請求人向公安機關提出賠償請求的,由公安機關法制部門受理。

2、公安機關對賠償請求人的申請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立案,並通知賠償請求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作出不予受理的答覆。

申請書

賠償請求人提出賠償請求時,應遞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國家賠償法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

2、具體的要求、事實根據和理由。

3、申請的年、月、日。賠償請求人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委託他人代書;也可以口頭申請,由賠償義務機關記入筆錄。

審理程序

1、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國家賠償案件程序的規定》。規定明確,賠償委員會審理賠償案件,可組織賠償義務機關與賠償請求人就賠償方式、賠償項目和賠償數額依照相關規定進行協商。

2、最高法賠償辦負責人稱,實踐中,賠償請求人與賠償義務機關之間通過協商解決賠償爭議,或是在賠償委員會組織下,通過協商解決賠償爭議的情況並不少見。尤其是對損害事實難以查清的案件。實踐證明,通過協商解決賠償爭議,可提高辦案效率,為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提供平等對話、友好商談的機會,利於社會穩定。

3、因此,規定明確賠償委員會可組織賠償請求人與賠償義務機關就賠償方式、賠償項目和賠償數額依照國家賠償法的規定進行協商。如達成協議,賠償委員會審查確認後應當製作國家賠償決定書。同時明確,賠償委員會組織協商應當遵循自願和合法的原則,一方或者雙方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賠償委員會應及時作出決定。

按照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南寧警校學生盜竊國家賠償是可以申請的,但是有可能賠償的數額有限的,但是不妨礙申請國家賠償,南寧警校學生盜竊申請國家賠償,先要向有關機構申請,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申請書的內容要寫清楚明白,而且一定要基於事實的基礎上寫,可以杜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