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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釋放能否申請國家賠償

刑事拘留釋放能否申請國家賠償

在刑事拘留之後,發現所抓的犯人沒有構成犯罪的行為,檢察機關不予起訴或者公安機關撤銷了立案,但此時此刻已經對犯人本身造成了很大的影響,刑事拘留非一般拘留,可能會對犯人生活本身造成很大影響。所以,當事人可以根據國家賠償法,依法申請相關的國家賠償。比如,有這樣一個案子,當事人因為涉嫌謀殺罪被公安機關採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在刑拘期間,經過警察相關的調查取證發現,這個案子的謀殺者另有他人,按照法律規定依法撤銷了對當事人的刑事立案,解除了相應的刑事拘留。此時候,當事人可以依據相關法律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相應的國家賠償,賠償金額按照被拘留的天數乘以國家規定的賠償標準再加上一定數量的精神損失費。但是要是公安機關拒絕了當事人的請求,當事人感覺到不服氣,就可以向當地的人民法院起訴相應的公安機關,請求公安機關進行相應的國家賠償。

依據我們國家的賠償法相關規定,對嫌疑人進行了刑事拘留手段後,經後期查明案情,決定不起訴,撤銷案件宣佈無罪釋放,不追究其刑事責任的,當事人有權提出並且獲得賠償。

司法機關明顯出現了執法方面的過錯是進行國家賠償得基本原則,沒有出現過錯也就不用賠償了,因此根據我們上面的案例來看,是不是刑事拘留被釋放了之後就可以被認定成司法執法出現了過錯呢?也不一定,刑事拘留也是有一定條件的,就是有一種情況,受害人當場指認他犯罪了的,進行了刑事拘留行為的,之後發現證據不足,發現受害人亂指特指現象,司法機關的行為就沒有過錯,不應該獲得賠償。一種情況,就是在沒有具體的明確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就採用了刑拘的,才要給予賠償。

接下來聊下具體賠償金的分類

1、人身自由賠償金

國家賠償法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凡是刑拘對公民的人身自由有非法限制的,每天的賠償金應該按照國家規定的上半年國家員工的平均工資折算。

今年最新要求,要求各級人民司法機關辦理自己司法錯誤而導致的誤判時的國家賠償案件時,執行最新的每天賠償的標準258.89元。

2、精神撫慰金

國家賠償法規定精神撫慰金的具體數額,不應該超過規定的生命健康賠償金和人身自由賠償金總和的35%,最低不能低於1000塊。

據我的瞭解,一般被刑拘的,只有幾種出來的可能:第一,取保候審,就是你的擔保人交一定的錢,先把你放出來等着處理的結果,在取保的範圍內不能離開家或者去往外地,取保候審維持時間一般是一年,第二種就是法院看你認罪態度好,犯的事也不是太大,就不用處罰了,第三種就是你有重大的傳染病的,就選擇保外就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