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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天數包括的相關計算方式是什麼?

國家賠償天數包括的相關計算方式是什麼?

一、國家賠償天數包括的相關計算方式是什麼?

國家賠償天數包括的相關計算方式是: 賠償請求人憑生效的判決書、複議決定書、賠償決定書或者調解書,向賠償義務機關申請支付賠償金。 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支付賠償金申請之日起七日內,依照預算管理權限向有關的財政部門提出支付申請。財政部門應當自收到支付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賠償金。

二、國家賠償有哪些方式

1、支付賠償金

《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支付賠償金是我國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主要方式,國家賠償責任在多數情況下以支付賠償金的方式進行。

2、返還財產

返還財產指賠償義務機關將非法佔有的財物歸還給合法佔有人以回覆到權利人合法佔有狀態的一種賠償責任承擔形式。我國《國家賠償法》第32條規定:“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返還財產是一種比較簡便易行的賠償方式,而且由於它是將原財產完好無缺地歸還原佔有人,所以這種賠償方式較容易被接受。

返還財產包括返還金錢及返還財物兩種具體狀態。返還金錢包括返還對受害人科處的罰款;返還對受害人非法收取的保證金、擔保金及其他款項;返還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非法徵收和攤派的費用等。返還財物包括返還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返還沒收的財物及違反國家規定徵收的財物等。

4、恢復原狀

恢復原狀指對受害人所遭受的合法權益的損失由國家加以恢復,使其迴歸到被侵害以前的狀態的一種賠償方式。這種賠償形式主要適用於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損壞但能夠予以修復的或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但能夠恢復原狀的情形。根據法律規定,財產遭損壞但能夠恢復原狀的,應予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如果受害人通過申請國家賠償的請求法院進行了最終的判決決定給予支持的,在最晚22天內申請人就可以收到財政部門匯入的賠償金,如有延遲的可以及時諮詢。國家賠償不一定就是賠償金額,也可以時其他的方式,者需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以及當事人的請求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