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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毒一克將會被判處怎樣的懲罰?

一、販毒一克將會被判處怎樣的懲罰?

販毒一克將會被判處怎樣的懲罰?

販毒一克將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懲罰,販賣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銷售或者以販賣為目的而非法收買毒品的行為。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據此,販賣毒品罪是指販賣毒品的行為,只要是販賣毒品,即構成販賣毒品罪。所以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販賣毒品一克的,一般視為販賣毒品罪處理,是會判刑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控制,但怎麼判刑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

二、販賣毒品罪的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根據本法第17條第2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販賣毒品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於被利用、教唆、脅迫參加販賣毒品犯罪活動的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責任。

2、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販賣,過失不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主觀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實施了販賣行為,就不構成犯罪。一般是以營利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沒有要求構成本罪必須以營利為目的。

3、客觀要件

販賣毒品是指有償轉讓毒品或者以販賣為目的而非法收購毒品。

4、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三、處罰量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的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在現實生活當中,我們國家規定的販毒行為是指的犯罪人員,明明知道他是毒品,仍然在市場上來進行一個銷售,但是販賣毒品的數量會決定到它的量刑標準問題,甚至是是否構成犯罪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