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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冰毒50克判多少年?

一、販賣冰毒50克判多少年?

販賣冰毒50克判多少年?

根據《刑法》第347條第3款之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200克以上不滿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滿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其中,“其他毒品數量較大”是指下列情形之一: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20克以上不滿百克;大麻油1000克以上不滿5000克,大麻脂2000克以上不滿10000克,大麻葉及大麻煙30000克以上不滿150000克;可卡因10克以上不滿50克;嗎啡20克以上不滿100克;度冷丁(杜冷丁)50克以上不滿250克(針劑100μγ/支規格的500支以上不滿2500支,50μγ/支規格的1000支以上不滿5000支;

片劑25μγ/片規格的2000片以上不滿1萬片,50μγ/片規格的1000片以上不滿5000片);鹽酸二氫埃託啡2毫克以上不滿10毫克(針劑或者片劑20μγ/支、片規格的100支、片以上不滿500支、片);咖啡因50000克以上不滿200000克;罌粟殼50000克以上不滿200000克;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

第三百四十八條,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丙 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 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持有鴉 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 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冰毒的定義

冰毒,新型毒品的一種,又名甲基安非他明、去氧麻黃鹼,是一種無味或微有苦味的透明結晶體,純品很像冰糖,形似冰,故俗稱冰毒。吸、販毒者也稱之為“冰”。

早期製備一般用麻黃素還原法,現今多采用全化學合成法,製備工藝較為簡單,有“廚房毒品”之稱。

有膠囊、粉劑、小塊等多種形式,可抽吸、鼻吸、口服或注射。該藥小劑量時有短暫的興奮抗疲勞等正向作用,在人體內的作用快而強,故其丸劑曾有"大力丸"之稱。大劑量用藥後會出現精神興奮、性慾亢進,對食物和睡眠的要求降低,常導致激動不安和暴力行為。長期吸食可產生強烈的依賴性,一旦斷藥,會出現戒斷症狀。但較之海洛因等傳統毒品,其戒斷症狀不很強烈。

作為正式毒品的冰毒出現於20世紀70年代,90年代進入中國。被認為是新型毒品的代表,現今對其成癮機制等的認知相對缺乏,治療手段也極為有限。但其危害程度並不亞於傳統毒品,聯合國禁毒署的統計數字表明冰毒類毒品吸食者人數已經列世界第二位。

綜上所述,毒品是危害人類的身體健康和發展的,通過使其上癮,很容易促使他們走上不歸路,因此要強烈打擊買賣毒品的行為。其判刑可以根據販賣毒品的含量而定,大多數是進行拘役和罰金,情節嚴重者將處以更嚴重的刑罰,對待這種行為絕不能夠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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