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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毒冰毒500克什麼罪?

一、販毒冰毒500克什麼罪?

販毒冰毒500克什麼罪?

販毒冰毒500克構成販賣毒品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二、販賣冰毒多少克判死刑?

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種類不同而異,達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鴉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類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葉及大麻煙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嗎啡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針劑100mg/支規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規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劑25mg/片規格的一萬片以上,50mg/片規格的五千片以上);

8、鹽酸二氫埃託啡十毫克以上(針劑或者片劑20μg/支、片規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9、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10、罌粟殼二百千克以上;

11、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綜上,根據法律的規定,販賣冰毒也就是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的,就可以判處販賣者死刑,不過這裏還需要大家注意,是可以判處死刑,而不是應當判處死刑。

販賣毒品罪的認定是怎樣

行為人故意以非毒品冒充毒品或者明知是假毒品而販賣營利的,應認定為詐騙罪,而非販賣毒品罪,但行為人不明知是毒品而販賣,事實上具有販賣毒品的可能性的,應認定為販賣毒品(未遂)。行為人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微量毒品的,應認定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宜認定為販賣毒品罪。

在我們國家只要販賣了毒品這種行為存在的話,那麼就會由法院來對行為作出一個判決。所以説,販賣的具體的數量並不影響着這個罪名的成立,但是會影響具體量刑的時候幅度問題。畢竟販賣的數量會反映這個行為的情節嚴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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