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立案管轄哪些機關負責
刑事立案管轄分為三個機關,公安機關、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自訴案件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立案。除上述案件外,均由公安機關立案管轄。
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規定》 第二條
人民檢察院依法受理涉嫌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的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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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幾天內可以抗訴
《刑訴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後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後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並且答覆請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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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被告上訴會被加重刑罰嗎
僅有被告人上訴,二審法院不可以加重其刑罰。上訴不加刑原則是二審法院必須遵守的原則之一,基本出發點是為了保護被告人的上訴權,防止其因上訴而遭受不利的後果。【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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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程序
刑事案件分為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公訴案件,是指由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案件。自訴案件,是指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的案件。自訴案件的具體流程: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進行審理,作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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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管轄的種類是什麼
刑事訴訟管轄的種類:一、職能管轄公、檢、法三機關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基本分工是:1、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3、自訴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二、審判管轄1、級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