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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強姦男性判幾年

男人強姦男性判幾年

從社會廣義認識上講,凡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脅手段強迫另一方與之發生性關係的行為,都屬於強姦(即如果女性強迫男性與其發生性行為,在多數人看來,也屬於強姦行為)。當被害人因為酒精或藥物或宗教影響等而無法拒絕進行性行為時,與其發生性行為也被視為強姦。而教唆、幫助男子強姦婦女的女子,也可以成為強姦罪的共犯。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強姦男人怎麼判刑

我國,女的強姦男的,不構成強姦罪,也就不存在判刑這回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強姦只適用於男性強姦女性,不適用於女性強姦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