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環境犯罪追訴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六十條,違反國家規定,向土地、水體、大氣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危險廢物,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應予立案追訴:
1、致使公私財產損失三十萬元以上的;
2、致使基本農田、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五畝以上,其他農用地十畝以上,其它土地二十畝以上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4、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傷、十人以上輕傷,或者一人以上重傷並且五人以上輕傷的;
5、致使傳染病發生、流行或者人員中毒達到《國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分級ⅲ級以上情形,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
6、其他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的嚴重後果的情形。
本條和本規定第六十二條規定的"公私財產損失",包括污染環境直接造成的財產損毀、減少的實際價值,為防止污染擴散以及消除污染而採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發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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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佔國有資產違犯法律嗎
律師解答:犯法。律師解析:侵佔國有資產犯法,會構成私分國有資產罪。1、侵佔國有資產,一般情況下,會對其直接責任人員,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時並處或單處罰金;2、如果是侵佔金額巨大的,會判處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同時並處罰金。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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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不起訴的六種情形是什麼?
律師解析:法定不起訴的六種情形:(1)犯罪嫌疑人實施的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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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是否可以傳喚孕婦
律師解析:可以。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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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犯罪的完成形態是哪些
律師解析:過失犯罪的完成形態是過失犯罪既遂。過失犯罪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傷害後果,但是由於自己的疏忽大意或者是過於自信,導致損害後果的產生。因為產生損害後果是過失犯罪的構成要件,所以過失犯罪的完成形態是既遂。法律依據:《刑法》第十五條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