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解答 >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流竄作案認定標準?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1.08W
律師解析:流竄作案,指行為人在一段時間內先後在不同的地方作案。流竄作案的標準有以下兩個:
1.跨市、縣管轄範圍連續作案的;
2.在居住地作案後,逃跑到外省、外市、外縣繼續作案的。
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視為流竄作案:
1.確屬到外市、外縣旅遊、經商、做工等等,在當地偶爾犯罪的;
2.在其居住地與外市、縣的交界邊沿結合部進行犯罪的。法律依據:《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於辦理流竄犯罪案件中一些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第一條流竄犯是指跨市、縣管轄範圍作案的犯罪分子。凡構成犯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屬於流竄犯罪分子:1.跨市、縣管轄範圍連續作案的;2.在居住地作案後,逃跑到外省、市、縣繼續作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流竄犯罪分子:1.確屬到外市、縣旅遊、經商、做工等,在當地偶爾犯罪的;2.在其居住地與外市、縣的交界邊沿結合部進行犯罪的。
1.跨市、縣管轄範圍連續作案的;
2.在居住地作案後,逃跑到外省、外市、外縣繼續作案的。
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視為流竄作案:
1.確屬到外市、外縣旅遊、經商、做工等等,在當地偶爾犯罪的;
2.在其居住地與外市、縣的交界邊沿結合部進行犯罪的。法律依據:《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於辦理流竄犯罪案件中一些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第一條流竄犯是指跨市、縣管轄範圍作案的犯罪分子。凡構成犯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屬於流竄犯罪分子:1.跨市、縣管轄範圍連續作案的;2.在居住地作案後,逃跑到外省、市、縣繼續作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流竄犯罪分子:1.確屬到外市、縣旅遊、經商、做工等,在當地偶爾犯罪的;2.在其居住地與外市、縣的交界邊沿結合部進行犯罪的。
-
侵佔國有資產違犯法律嗎
律師解答:犯法。律師解析:侵佔國有資產犯法,會構成私分國有資產罪。1、侵佔國有資產,一般情況下,會對其直接責任人員,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時並處或單處罰金;2、如果是侵佔金額巨大的,會判處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同時並處罰金。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條...
-
法定不起訴的六種情形是什麼?
律師解析:法定不起訴的六種情形:(1)犯罪嫌疑人實施的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
派出所是否可以傳喚孕婦
律師解析:可以。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刑事訴訟法...
-
過失犯罪的完成形態是哪些
律師解析:過失犯罪的完成形態是過失犯罪既遂。過失犯罪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傷害後果,但是由於自己的疏忽大意或者是過於自信,導致損害後果的產生。因為產生損害後果是過失犯罪的構成要件,所以過失犯罪的完成形態是既遂。法律依據:《刑法》第十五條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