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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迷信致人重傷的構成要件

利用迷信致人重傷的構成要件
律師解析:利用迷信致人重傷罪需要以下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管理秩序;
2、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3、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迷信矇騙成員或者阻止病人治療,導致重傷結果發生的行為;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為過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
【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致人重傷、死亡罪】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矇騙他人,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犯第一款罪又有姦淫婦女、詐騙財物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