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作案如何定主犯
團伙作案是比較廣義的概念,它既包括犯罪集團這種有組織的作案,也包括結合比較鬆散,尚未達到犯罪集團的組織程度的作案。根據團伙中的各成員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區分主犯和從犯。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犯罪分子,可認定為主犯:
一、在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團建立的組織者、犯罪活動計劃的制定者、犯罪計劃的實施者或策劃於幕後、或指揮於現場者;
二、在共同犯罪活動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在共同犯罪活動中,是犯罪結果發生的主要原因,對社會危害性負主要責任的人。這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在犯罪集團中雖然不是組織、領導者,但出謀劃策,犯罪活動特別積極,罪惡嚴重或者對發生危害結果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其他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直接造成嚴重的危害後果,或者情節特別嚴重的犯罪分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六條
【主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於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
過失犯罪的完成形態是哪些
律師解析:過失犯罪的完成形態是過失犯罪既遂。過失犯罪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傷害後果,但是由於自己的疏忽大意或者是過於自信,導致損害後果的產生。因為產生損害後果是過失犯罪的構成要件,所以過失犯罪的完成形態是既遂。法律依據:《刑法》第十五條應...
-
新刑法窩藏、包庇罪怎麼判?
律師解析:根據法律規定窩藏、包庇罪的判刑如下:1、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犯此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
-
附加刑和主刑有什麼不同
律師解析:區別在於,主刑針對主觀人身;附加刑針對客觀權利;主觀人身具有主觀唯一性,所以只能有一種主刑單獨使用;附加刑具有客觀不確定和多變性,所以可以單獨和聯合使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四條...
-
能如何確定構成私分罰沒財物罪
律師解析:1、本罪的犯罪主主體是單位。本罪的犯罪主體既可以是法人單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單位。2、主觀上具有犯罪的故意。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上述單位明知罰沒財物應依照有關國家規定,上繳國庫,但仍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的行為。3、客觀上具私分罰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