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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處罰能考單位嗎

被刑事處罰能考單位嗎
律師解析:不可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都不受理應聘:
1.受到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者審計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現役軍人、非應屆的在校學生;
5.未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法律依據:《刑法》
第三十二條【主刑和附加刑】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條【主刑種類】主刑的種類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無期徒刑;(五)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