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請問老闆拖欠工資從哪裏開始找勞動局呢

請問老闆拖欠工資從哪裏開始找勞動局呢
律師解析:1、如果拖欠工資雙方有糾紛、異議(如出勤天數、月工資額未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計件單價爭議等)則需到勞動仲裁部門。
2、投訴越快越好便於勞動監察部門調查當事人。
3、勞動監察部門受理時效是兩年內,從自己知道或應當知道時算起,如果違法行為是持續狀態則從違法行為終止時算起。
4、如果提起訴訟則勞動仲裁是前置程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