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提審了是不是要判刑了

被檢察院提審了不代表要判刑。對移送審查起訴的案子,檢察院應於1個月內作出起訴或不起訴的決定,複雜疑難的案子可延長半個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遺漏罪行,犯罪嫌疑人的可退回,1個月內偵查完畢,不超過2次。若審查起訴時嫌疑人逃跑或失去行為能力,則中止審查起訴。審查起訴後符合起訴條件的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受理後一般會在1個半月內宣判,特別情形可能延長1個月。

提審了是不是要判刑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需要補充核實的,應當退回監察機關補充調查,必要時可以自行補充偵查。 對於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已採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對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動解除。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拘留後的十日以內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人民檢察院決定採取強制措施的期間不計入審查起訴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