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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6萬元把錢還了判好久

詐騙6萬元把錢還了判好久
律師解析:行為人詐騙6萬元,但把錢還了的,仍構成詐騙罪,因為行為人在將受害人的財物騙到自己手中時已構成詐騙罪既遂。
因此,對行為人一般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此外,行為人歸還財物的,一般可以減輕處罰。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