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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敲詐立案標準

網絡敲詐立案標準

本站網小編網友提問: 敲詐勒索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淮北律師解答: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本罪的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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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詐騙立案標準

網絡詐騙只是運用網絡手段進行的詐騙行為,形式不同,本質都一樣,根據刑法第266條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1996年12月16日)的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但是它同時規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2千元至4千元”、“3萬元至5萬元”的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個人詐騙“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單位實施詐騙,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參照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數額,確定適用原《刑法》第151條或者第l52條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所以,你可以結合你的省份的具體規定來看是否到達詐騙罪的程度,一般到達了都是要立案的。報案的對象可以是公安機關、網絡監管機關或者進行購物的網站。網絡詐騙立案標準同一般詐騙罪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