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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申請補繳社保個人部分

仲裁3.18W
勞動仲裁申請補繳社保個人部分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勞動仲裁社保補繳流程

仲裁後補繳社保的流程可以帶上裁決結果以及工資條或者銀行轉賬流水去社保站要求公司進行補繳,但是屬於個人補繳的那部分,個人也得補繳;法律依據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及時履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建立勞動關係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勞動者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