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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就封如何申請仲裁

仲裁2.45W
合同就封如何申請仲裁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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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就勞動糾紛申請仲裁


1、先調後仲再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如雙方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仲裁不收費。

根據2008年5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仲裁是不收費的。所以,不必為付不起仲裁費而停止維權腳步。

3、提供證據。

發生勞動爭議後,勞動者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如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如勞動合同、出入證、工作牌、工資單等。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由用人單位提供,如不提供,將由用人單位承擔不提供證據的不利後果。

4、申請仲裁時效。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延長到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勞動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