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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共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處罰的是什麼?

一、不能以共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處罰的是什麼?

不能以共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處罰的是什麼?

不能以共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處罰的是刑事犯罪行為,因為這已經不屬於治安管理處罰的範圍。共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是指兩人以上共同實施同一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實踐中,共同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在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中所起的作用是有不同的,有起主要作用的人和次要作用的人,有策劃者、組織者,有參與者,有教唆者,有被教唆、被脅迫、被誘騙者等。

二、單位違反治安管理怎麼處罰?

單位違反治安管理,是指機關、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實施了依法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本條沒有明確規定“單位”的範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的“單位”,包括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刑法規定的“單位”,包括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我們認為,這裏的“單位”應當與刑法規定的“單位”範圍一致,因為本法是與刑法銜接的法律。單位違反治安管理具有以下兩個基本特徵:

一是單位違反治安管理的主體包括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是指所有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既包括國有、集體所有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也包括依法設立的合資經營、合作經營企業和具有法人資格的獨資、私營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

二是單位違反治安管理必須是單位意志支配下,由單位成員實施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即單位作為一個整體,一個“擬製”的人違反治安管理。單位違反治安管理必須經單位集體研究決定或者由其負責人員決定實施。單位集體研究決定或者由其負責人員決定,是單位整體違反治安管理意志的體現形式。單位集體研究決定,是指經過根據法律和章程規定有權代表單位的機

在當代的社會,治安管理處罰主要指的就是行政方面的一些處罰的措施,比如説有行政罰款,還有就是行政拘留等等,有一些情況之下是屬於共同違反治安管理,也是需要按照行政處罰的措施來進行的,如果説是屬於刑事犯罪行為的話,就不能夠利用這種措施來處罰,而是應當用刑罰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