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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遭遇高鐵霸座違法嗎?

當事人遭遇高鐵霸座違法,火車高鐵霸座已經納入交通運輸法規。屬於擾亂交通運輸公共秩序行為,情節嚴重的還會依法追究刑事處罰責任。霸座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更是一種違約行為。從乘客購票成功的那一刻起,乘客與承運機構的客運合同就已經生效,購買車票時選定的車次座位就是合同的條款,去乘車就是履行合同。

當事人遭遇高鐵霸座違法嗎?

強佔了其他乘客的座位,這屬於侵權行為,侵犯了其他乘客的合法權益,違反了《民法典》。另外,他一定程度上擾亂了高鐵乘坐秩序,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也是一種治安違法行為。

從合同的角度來説,每一個人買火車票,售票單位和乘客就形成了合同關係,在車票上體現出來的內容,比如座位號就是合同關係中的一個條款,乘客有權利依照合同享受對等的服務。而乘客強佔了其他乘客的座位,這屬於侵權行為,侵犯了其他乘客的合法權益。

高鐵霸座按照法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條旅客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坐。旅客無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級乘坐或者持不符合減價條件的優惠客票乘坐的,應當補交票款,承運人可以按照規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

綜上所述,旅客乘坐高鐵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坐。當事人遇到高鐵霸座行為的,可以選擇向乘警報告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行為,並對於造成的一切不良影響和後果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如果對方拒不改正的,公安機關可以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其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做出行政處罰

標籤:高鐵 霸座 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