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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沒有監控怎麼處理?

打架出現受傷情況,傷者要求打人者進行賠償,但打人者覺得當時打架的地方沒有監控,根本沒有辦法證明傷者就是他打的,因此拒絕賠償,這對受傷一方來説確實很棘手,沒有監控就意味着沒有證據,索賠過程很艱難。那麼,打架沒有監控怎麼處理呢?法律援助如下。

打架沒有監控怎麼處理?

一、可及時報警,即使沒有證人和監控,公安部門會通過審查、勘驗、鑑定等方法確定事實真相和案件性質的。

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五章 第五十六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偵查實驗、搜查、查封、扣押、提取、辨認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三、《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對接受的案件,或者發現的犯罪線索,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

對於在審查中發現案件事實或者線索不明的,必要時,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進行初查。

初查過程中,公安機關可以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採取詢問、查詢、勘驗、鑑定和調取證據材料等不限制被調查對象人身、財產權利的措施。

四、《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九條公安機關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説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

五、《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五條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並不是沒有監控監測到當時的打架過程就毫無證據,公安機立案偵查會蒐集各方面的證人證言證物,因此,受傷方應及時報警,協助警察調查取證,公安機關會根據情況對需要賠償或判刑的分別進行處理判決。

標籤:監控 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