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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打架一方輕傷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遇到各種社會糾紛以後其實現在我國還是比較缺乏有效的解決機制的,現在我國的人口流動量大也是屬於一個社會糾紛的多發期的,可是我國在解決社會糾紛方面的資源畢竟十分有限,有一部分人員在尋求自我保護的時候,就更願意通過打架的這種方式來解決。那麼,兩人打架一方輕傷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兩人打架一方輕傷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一、兩人打架一方輕傷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打架,雙方的行為都違法。如果造成了一方輕傷,另一方的行為就觸犯了《刑法》第234條之規定,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受害方,既是受害人,同時也是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人,因此,依法給予治安行政處罰,這是合理的。

對於造成的民事損失,應相互賠償。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打架鬥毆致人輕傷,則構成故意傷害犯罪,司法機關徇私枉法,包庇犯罪分子,可以向檢察部門申訴。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打架鬥毆會犯什麼罪?

要看打架鬥毆犯什麼罪,則要看具體行為性質:

1、如果僅僅是故意傷害性質,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犯罪,如果致人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

2、如果是隨意毆打他人的性質,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輕微傷以上、或者持械隨意毆打他人的,涉嫌“尋釁滋事罪”;

3、如果是雙方聚眾鬥毆的。

由此可見,兩人打架一方輕傷的話整個事件的性質就轉變了的,我們可能用輕傷的這個詞彙來簡單的概,給對方身體上帶來的傷害的話根本沒辦法體會,實際上輕傷對於當事人來説已經是屬於情況比較嚴重的了。打成對方輕傷就可能會涉嫌到故意傷害罪的,已經違反了我國的刑法,所以在對方輕傷的狀況下最好選擇道歉賠償,能私下解決就不要走司法訴訟的途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