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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損毀他人財物的量刑標準有什麼

一、故意損毀他人財物的量刑標準有什麼

故意損毀他人財物的量刑標準有什麼

故意損毀他人財物的量刑標準一般是根據具體的數額來制定的。

由於我國《刑法》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中的數額未作出明確界定,因此各地在實施中的標準也不太相同,在福建省對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的認定中,“數額較大”一般為一萬元以上不滿五萬元;“數額巨大”為五萬元以上。

故意損毀他人財物的量刑標準。

(1)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特別嚴重”,是指毀壞個人財物,導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壞生產、經營設備設施,造成停產或經營停止,引起重大損失;破壞手段極其惡劣的;等等。

二、受人脅迫損毀他人財物怎麼處罰

受人脅迫損毀他人財物不屬於故意損毀他人財物,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但是需要承擔相關民事權益。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1)以財產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為計算標準:被損害的財產完全毀損、滅失的,按照該財產當時在市場上對應的價格標準,按全價計算;如被完全毀損、滅失財產已經使用一定時間以上的,按相應折舊後的價格進行計算。如財產部分毀損的,應當按照由於毀損使該物價值減損的相應的市場價格標準計算。

(2)按“其他方式計算”確定財產損失的,如侵犯知識產權案中的財產損失計算問題,股權侵權中的財產損失計算問題,侵犯商業祕密案中的財產損失計算問題等,在這類侵權案件中,財產的損失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等確定的標準進行計算。

故意損毀他人財物的量刑一般會根據具體數額而定,如果符合數額較大的情形的話,那麼一般量刑在三年以下,但如果達到了數額巨大的情形的話,那麼一般量刑在三到七年。除了判刑以外,還會處罰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