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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如何取證

刑事辯護中律師調查取證的方法:
一、調查取證。
二、接收證據。
三、提交證據。
律師辦理刑事案件,在提交證據時都會製作詳細的《辯護人舉證目錄》,目錄中詳細列明證據序號、證據名稱、證據種類、證據來源、證據主要內容、證明事實、備註説明等,然後將全部證據按照舉證目錄的順序排列附後。
當庭舉證的時候,還要將證據目錄的電子版拷貝給書記員,以方便其快速完整地記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九條
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應當按照約定為委託人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委託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律師如何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