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一、何時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當事人向法庭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時間要求不再適用《民訴證據規則》規定的“舉證期限屆滿前十日”,而變為“舉證期限屆滿前”。已經去掉了“前十日”三個字。並且,法院經審查決定批准證人出庭作證的,會事先通知;未經法院通知,證人不得擅自到庭,當事人也不得擅自將證人帶到法院等候出庭作證。
2012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引入了誠實信用原則,為制裁民事訴訟偽證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是,該原則在證人出庭作證制度中的具體適用還缺乏可操作性。為促進訴訟誠信,最高人民法院於2015年2月4日公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將原則轉化為制度,對證人簽署如實作證保證書的程序和後果等問題作出細化規定。
二、證人出庭作證的義務是怎樣的
出庭作證並接受法官和當事人的直接詢問,是證人的義務。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但是,作為例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規定,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提供書面證言、使用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所謂“確有困難不能出庭”,前面已經説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民訴證據規定》”)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是指有以下情形:(一)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二)特殊崗位確實無法離開的;(三)路途特別遙遠,交通不便難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出庭的;(五)其他無法出庭的特殊情況。
因此,證人僅在具有正當理由並經法院許可時,才能免予出庭作證。對於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民訴證據規定》明確規定其不能作為單獨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必須要有其他相關證據佐證才能證明案件的事實。
目前,民事案件中證人出庭作證的方式有兩種:一是當事人為説明和印證己方主張,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證人出庭作證。這種情況下,當事人應在舉證期限屆滿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和證人名單,由人民法院審查後作出是否批准證人出庭的決定。二是當人民法院認為因審理案件需要查明證據的,依職權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
證人可以會哪些人
律師解析:1、所有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可以是證人,但是證人必須能夠正確表達其意思。2、並且待證事實與其年齡、智力狀況或者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可以作為證人。民法就是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
-
詢問證人地點的規定是怎樣的
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到證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處進行,但是必須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供證言。詢問證人應當個別進行。《檢察院刑訴規則》第一百五十七條人民檢察院在偵查過程中,應當及時詢...
-
起訴老賴需要什麼材料
1、起訴狀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2、主要證據材料,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複印件);3、原、被告的身份證明;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
-
證據的真實性由誰舉證
民事訴訟舉證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從表面上看提交證據方的確已提交了證據,似乎已經完成了舉證義務,但是作為證據本身的真實性,也屬於“誰主張,誰舉證”的範圍,當事人對自己提交的證據也有義務舉證證實。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