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出庭作證申請何時期滿
一、證人出庭作證申請何時期滿
當事人向法庭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時間要求不再適用《民訴證據規則》規定的“舉證期限屆滿前十日”,而變為“舉證期限屆滿前”。已經去掉了“前十日”三個字。並且,法院經審查決定批准證人出庭作證的,會事先通知;未經法院通知,證人不得擅自到庭,當事人也不得擅自將證人帶到法院等候出庭作證。
2012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引入了誠實信用原則,為制裁民事訴訟偽證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是,該原則在證人出庭作證制度中的具體適用還缺乏可操作性。為促進訴訟誠信,最高人民法院於2015年2月4日公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將原則轉化為制度,對證人簽署如實作證保證書的程序和後果等問題作出細化規定。
二、證人出庭作證的義務是怎樣的
出庭作證並接受法官和當事人的直接詢問,是證人的義務。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但是,作為例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規定,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提供書面證言、使用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所謂“確有困難不能出庭”,前面已經説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民訴證據規定》”)第五十六條的規定,是指有以下情形:(一)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二)特殊崗位確實無法離開的;(三)路途特別遙遠,交通不便難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出庭的;(五)其他無法出庭的特殊情況。
因此,證人僅在具有正當理由並經法院許可時,才能免予出庭作證。對於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民訴證據規定》明確規定其不能作為單獨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必須要有其他相關證據佐證才能證明案件的事實。
目前,民事案件中證人出庭作證的方式有兩種:一是當事人為説明和印證己方主張,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證人出庭作證。這種情況下,當事人應在舉證期限屆滿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和證人名單,由人民法院審查後作出是否批准證人出庭的決定。二是當人民法院認為因審理案件需要查明證據的,依職權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
民事訴訟起訴證據不足怎麼辦?
一、民事訴訟起訴證據不足怎麼辦?民事訴訟起訴證據不足可以補充相關的證據,然後提交給人民法院。民事訴訟原被告需交換舉證,證據是指依照訴訟規則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證據對於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法院查明案件事實,依法正確裁判都具有十分重...
-
夏令營老闆跑路不退費能咋樣協商
律師解答:聯繫相關負責人進行協商。律師解析:一般來説,如果夏令營老闆捲款跑路的話,消費者可以先嚐試聯繫相關負責人進行溝通,並在溝通過程中搜集證據。1、先儘可能找到機構相關負責人,與其協商要求其退還款項。2、在與對方相關人員溝通過程中,對通話進行錄音,固定證據...
-
民事訴訟舉證的法律的期限規定是什麼
一、民事訴訟舉證的法律的期限規定是什麼舉證期限的確定有兩種情形:當事人協商和法院指定。當事人協商確定舉證期限的,須經人民法院認可。法院指定的,指定的舉證期限不得少於30天,從當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次日起計算。法院在送達受理通知書或應訴...
-
證人不能出庭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訴訟法》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