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是什麼意思?
一、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是什麼意思?
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意思就是某個請求維權的事件不會因為時間推移而喪失勝訴權。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訴訟時效的適用範圍是指訴訟時效適用哪些權利。依學理解釋,訴訟時效主要適用於債權及債權以外的財產權請求權。因為訴訟時效的立法目的在於消滅因權利人不行使權利而導致的法律關係的不穩定狀態。因訴訟時效屆滿喪失的是權利人請求人民法院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因此,只有請求權性質的民事權利才適用訴訟時效。
一般而言,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包括:
(1)債權請求權;
(2)物權請求權中的財產返還請求權、恢復原狀請求權。
二、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是什麼?
1、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2、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3、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4、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當事人可以對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但對下列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2、兑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
3、基於投資關係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4、其他衣服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債權請求權。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很多的請求權也是不適用於訴訟時效方面的一些規定的,也就是不能夠適用三年或者是一年的訴訟時效規定,比如説停止侵害或者是要求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的以及請求支付撫養權的,都不適用訴訟時效方面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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