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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和欠條的區別

借款合同和欠條的區別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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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借條,欠條和收條的區別與應用

兩個人協議借款籤的合同是借款合同,約定利息還款期限,違約責任,爭議解決等等。借條與借款合同很類似,借條並不是合同,借款人單方出具,內容非常簡單,只有誰借誰多少錢,有的寫明還款期限與利息,有的不寫。簡單的説,就是我把錢借給你,你得給我一個憑證,這憑證就是借條。欠條與借條完全不同,有的人認為借條與欠條是一樣的。借條沒約定還款日期,以第一次主張權利日起計算訴訟時效。而欠條自簽出之日起就計算訴訟時效。收條簡單,你給我錢,我給你你一個憑證,這憑證就是收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