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民事訴訟賠償請求該如何提出?
隨着社會的發展,人口流動的增加,不同地區的人會進行交往,進行民事活動等,在民事活動中可能會發生糾紛,從而提起民事訴訟。但是如果民事訴訟的雙方並不屬於同一個地域管轄,這屬於異地民事訴訟。那麼異地民事訴訟賠償請求該如何提出?下面小編將為您詳細介紹。
一、民事訴訟是否可以異地起訴可以異地起訴,只要符合起訴條件,法院就應當受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民事訴訟怎麼異地起訴
1、規定是民事訴訟,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訴訟。
2、需要原告到法院遞交訴狀,提供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全文》規定: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4、第二十二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5、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6、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綜上所述,小編主要為您介紹了異地民事訴訟賠償請求能否可以起訴以及該如何起訴的問題,針對此問題,我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有相關具體規定,異地民事訴訟賠償請求只要符合起訴的條件,法院就應當受理,具體流程在上面已經講得很清楚了,如果還有什麼疑問,也可以打電話向相關部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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